所有考生须注册本人的“粤康码”,持“粤康码”绿码(当日更新)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……
(1)所有考生须注册本人的“粤康码”,持“粤康码”绿码(当日更新)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。
考试举行前,考生要提前14天在“粤康码”上进行健康申报,早晚测量体温,自我观察有无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等可疑症状(以下简称“可疑症状”),出现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就诊,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,需提供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。一是曾确定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;二是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等症状;三是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(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“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”查询)进入深圳;四是考前14天内有国(境)外旅居史;五是考前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;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。
(3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。一是在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;二是考前14天内有国(境)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,且不能提供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;三是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、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(境)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。
(4)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及时返回,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,以免耽误考试。根据我市卫生防疫相关规定,对于有国(境)外(不含澳门)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,要按要求先隔离14天。
(5)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。对于隐瞒行程、隐瞒病情、故意压制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,一经发现,一律不得参加考试,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