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、法规、司法解释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。2021年考试大纲在2020年大纲体系内容的基础上,有新的调整。对具体知识点的学习要求也有一些变化。
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
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
一、行政法基础
(一)了解行政法的特征(二)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(三)熟悉行政法的渊源(四)了解行政法律关系
二、行政主体
(一)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及行政职权(二)掌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(三)熟悉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
三、行政行为
(一)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(二)了解抽象行政行为(三)掌握具体行政行为(四)掌握行政行为程序与行政程序法(五)熟悉行政事实行为
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
一、行政许可法基础
(一)熟悉行政许可的分类(二)熟悉行政许可的特征(三)掌握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(四)掌握行政许可的设定
二、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
(一)熟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(二)掌握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(三)熟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和费用制度(四)熟悉税务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
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
一、行政处罚法基础
(一)了解行政处罚的特征(二)掌握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
二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
(一)掌握行政处罚的种类(二)掌握行政处罚的设定
三、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、管辖及适用
(一)掌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
(二)掌握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
四、行政处罚程序
(一)掌握行政处罚决定程序(二)掌握行政处罚执行程序(三)熟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
五、税务行政处罚
(一)熟悉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(二)熟悉税收违法行为及其处罚规定(三)掌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(四)掌握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(五)熟悉税收违法案件审理程序